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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要点

作者:来源: 点击数: 558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第三届暨苏州市吴中区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工作要点
      (2013年11月28日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三届一次暨吴中区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吴中医药产业强区的要求,根据区工商联、区经信局工作部署和对行业商会、协会工作提出的要求,根据各顾问单位和会员的建议,经过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三届一次暨吴中区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第三届暨吴中区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工作要点如下:
    一、实施商协会一体化运作模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行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吴中区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一体化运作,改变多头建会、企业无所适从的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行业合力。
    二、充分发挥新时期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承担政府部门交办的委托事务。包括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行业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及技术规范,受托开展会员公信证明、产品证明、准入审查,受托开展资质考核、职称评审、质量认证,受托开展对行业生产经营评估,受托开展会员重大技改、技术引进项目论证等等。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发扬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争取政府部门及各方面对会员的关心和支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进我区医药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关注行业动态,了解与医药行业有关的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和提案、社情民意直通车等渠道,及时向党政部门传递,争取党政部门的协调和帮助。
    四、整合商协会资源,深化对会员单位的服务。采纳苏州爱瑞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的提议,充分发挥商协会会员单位的人才、技术、设备、营销网络等资源优势,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作用,向会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指导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协助会员进行新品开发、质量检测、临床试验等,实施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五、组织和参加较高层次的培训,帮助会员拓展思路、更新理念。创造条件,组织和推荐会员参加较高层次的培训、学习;根据药品质量文化建设的需要,继续办好药品质量论坛;根据政府部门对涉药单位的要求,举办会员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信息员等不同对象参加的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专题培训班。
    六、加强行业商协会的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协力办好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网站及《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简讯》,更好地交流医药行业及商协会会员单位的信息动态。
    七、继续组织“理想信念之旅”活动。组织会员,参观医药行业先进企业,借鉴兄弟企业的发展理念和经验,推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八、积极做好新会员发展工作。根据《章程》,凡是在我区取得营业执照的生物医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区设有分支机构、连续营业6个月以上的非本区登记的生物医药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生物医药行业的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以及个体医药业的代表性人士,经申请批准后,都可以参加本会成为会员。我们要按照《章程》,不拘泥于企业经济性质,凡愿意遵守《章程》、热心于商协会工作、参加商协会活动、承担会员义务的企业或个人,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吸收为会员。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联谊活动。继续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联谊活动,进一步拓展会员视野,密切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活跃商协会气氛,增进合作互助。
    十、加强商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苏州市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考核细则》,加强商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争取在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建成吴中区第一家4A级行业商会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严格按照制度,做好会籍管理。建立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联系会员制度;健全评选、表彰优秀会员单位制度;对违反行规行约、违反商会制度的会员单位,按制度作出处理。
    十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会员参与公益活动、投身光彩事业。继续做好与木渎残疾人托养中心结对帮扶工作,为托养残疾人员捐赠全年所需的常用药品。提倡会员单位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及送温暖活动,常务理事会成员要带头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和参加送温暖活动。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加以宣传,更好地树立商协会会员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