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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职责

作者:来源: 点击数: 471发布时间:2012年7月14日

 
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
常 务 理 事 职 责
(2009年7月8日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常务理事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助副会长做好与会员单位的联系工作。
二、受商会的指派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三、积极地参与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做好商会新会员的发展工作。
五、完成商会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