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副秘书长职责
作者:来源: 点击数: 961发布时间:2012年7月14日
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
秘书长、副秘书长职责
(2009年7月8日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秘书长在会长和副会长领导下,负责行业商会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助会长抓好本会的日常工作。根据本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阶段工作目标,重点抓好本会的中心工作。督办、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会长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掌握商会各个方面工作动态,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会长。
三、负责组织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抓好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负责与会长、副会长之间的工作联系,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五、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做好内外接待工作。
六、密切联系会员,了解会员的动态信息,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七、负责组织并实施商会的各种交流、咨询与学习、培训、考察活动。负责商会的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的计划与安排工作;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培训班;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种相关的评比竞赛活动。
八、严格按财务制度收缴、使用商会经费,做好商会的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在年终会员大会向会员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九、完成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秘书长负责配合秘书长履行以上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