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
作者:来源: 点击数: 604发布时间:2012年7月26日
苏食药监市〔2009〕13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切实加强全省城市社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城市社区药品经营行为,尽快形成全覆盖的城市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现将《江苏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江苏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验收细则 ( 试 行 ) 项目 要 求 检查要点及方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将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列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1、查看政府相关文件,看是否明确分管领导; 2、检查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否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3、检查当地政府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否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4、当地人大和政协等支持“两网”建设情况。 15 1、当地政府无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扣5分;未明确领导分管的扣2分; 2、“两网”建设工作未列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的,扣4分; 3、规划、部署、检查、考评缺一项内容,扣1分; 4、查看工作记录或媒体报道资料,人大和政协没有指导、视察过“两网”建设工作的,扣2分。 二、组织体系情况 成立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街道、社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 1、检查是否成立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是否明确,相关部门在“两网”建设中的职责是否明确; 2、检查是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 3、检查街道、社区是否有固定的药品“两网”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如电脑、办公桌椅、电话、台帐等,制度是否上墙; 4、检查街道、社区用于药品“两网”建设经费是否落实,查看拨款凭证、设施设备报销凭证、人员经费和“两网”开支情况等;